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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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间都挺好的,特别是榻榻米,还有店老板煮的私房菜很不错喔~好吃又便宜,老板又超级好人,值得推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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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阳朔时已经是十点左右了,店主还是派人来接我们,挺感动的。游玩的几天一直有给我们推荐路线,租小电动车,提供各种帮助,在美丽的阳朔收货了很好的回忆,以后有机会再来阳朔,还来这家客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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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台很热情,环境也不错